培養目標:培養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展,有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和創新意識,具有扎實的法律、經濟、管理等專業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、較強的辦理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訴訟案件和為民商事、經濟類非訴訟案件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的專業應用能力,適應地方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高級應用型法律人才
主要課程:法理學Ⅰ-Ⅱ、憲法、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、民法Ⅰ-Ⅴ、刑法Ⅰ-Ⅱ、商法、經濟法、民事訴訟法、刑事訴訟法、國際經濟法、公司法、銀行法、稅法、保險法、證券法、合同起草與審查實務、管理學、金融學等。
就業方向:畢業生可在國家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和法律服務機構,特別是中小企業和金融企業法務部門從事行政、法律類工作。